房屋空置超过六个月是否减免物业费?
admin 阅读: 2024-05-11 20:37:02
房屋空置6个月减免物业费新规
规定内容:
根据最新规定,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物业费将按70%的比例支付,或者根据当地的减免规定进行处理。即使未入住,业主也不能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已交付房屋的空置物业费收取方式:
已经交付的空置房,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业主需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长期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应按规定支付70%的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的减免规定收取物业费。尚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方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支付。根据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应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计费时间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应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总之,根据法律规定,业主需支付物业费,即使房屋未及时入住。一般情况下,物业费按70%的比例支付。为保障自身权益,业主需与物业公司约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条制定的规定。
房屋空置6个月减免物业费的新规对于房产行业有重要意义。业主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物业费的合理支付。同时,政府和物业管理企业也需根据规定执行,保障业主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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