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 解读

admin 阅读: 2024-05-10 19:41:18

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的规定 解读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即使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入住后仍需交纳物业费。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共区域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收入扣除运营费用后,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些收入可以用来补充社区的公共维修基金,如车位费、广告营销费、商铺租赁费等。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业主有权依法更换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物业应保护业主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应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巡逻、监控等措施可有效避免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问题。

物业不得威逼业主交物业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通过断水断电等方式威逼业主交纳物业费。避免对业主生活品质造成严重影响。

业主可向物业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业主特定财产损失。如果业主的车辆等财产因此受损,可要求物业提供相应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物业管理的规定为业主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在物业管理中,合理制定物业费用标准、保护业主安全、尊重业主权益等方面,物业应积极履行职责,确保小区的良好秩序和业主的生活质量。通过遵守法律规定,建立良好的物业管理机制,可以进一步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和业主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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