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钢铁生产企业2022年度用电执行阶梯电价加价情况公告
admin 阅读: 2024-05-16 09:34:46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自治区经信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结构性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7〕147号)规定,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钢铁企业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达标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8号),我区8家钢铁生产企业2022年度用电价格不加价。
特此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15日

本文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licai.bangqike.com/qih/524633.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