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
各设区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0号),现组织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机电产品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1.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主要指通过技术升级或增加工序,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固废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及钢渣、磷石膏、赤泥等复杂难用固废减量化和预处理技术等。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和建筑材料、路用材料、充填材料、生态修复材料制造等领域的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等。
3.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产品中的有价元素,重新返回工业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的高效分选、破碎、加工,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的高效分离、提纯等综合利用技术。
4.机电产品再制造。主要指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过程中的检测评估、表面修复等。
(二)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实际运行超过1年。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与《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进行对照,同类技术的相关技术指标应有所提升。
二、推荐程序
(一)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会同发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择优出具推荐意见,填写《工艺技术设备推荐汇总表》,于2025年3月5日前将汇总表、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工信厅节能处,邮箱:hjzyc@gxt.fujian.gov.cn。
(二)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及附件材料需上传至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
(三)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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