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钢铁炼铁产能置换方案变更公示

admin 阅读: 2024-06-04 16:34:18

经企业申请,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对2023年1月4日公告的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产能置换方案进行变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2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71—8095115。

建设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冶炼设备情况

拟开工时间

拟投产时间

置换比例

备注

类别(高炉/转炉/电炉等)

型号(容积/容量等)

单位(立方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数量

建设产能(万吨/年)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高炉

1490

立方米

1

132.27

2024年12月

2026年12月

1.25:1

1、本次置换以现有产能166万吨按1.25: 1置换;2、若企业要保持原铁产能规模建设项目,对不足产能部分,按产能置换政策要求置换到足额产能后,重新公示、公告,方可备案建设。

退出项目情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冶炼设备情况

启动拆除时间

拆除到位时间

备注

类别(高炉/转炉/电炉等)

型号(容积/容量等)

单位(立方米/吨/千伏安等)

设备数量

退出产能(万吨/年)

1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高炉(1#)

530

立方米

1

166

项目建成投产前

项目建成投产前

退出设备

166万吨产能

高炉(2#)

1080

立方米

1

小计

     

166

 

合计

本方案可置换的产能指标为炼铁165.34万吨,剩余产能0.66万吨,留作他用。

1、本次置换以现有产能166万吨按1.25: 1置换;

2、若企业要保持原铁产能规模建设项目,对不足产能部分,按产能置换政策要求置换到足额产能后,重新公示、公告,方可备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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