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根据《四川省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建议函》(川污防攻坚办〔2024〕1号)相关预警提示,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1月11日起,达州市气象条件进一步转差,存在重度及以上污染风险。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专项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达州高新区于1月11日10时由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其余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组织研究,自行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或升级。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新闻宣传、广电等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媒体、通信运营企业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引导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教育部门指导幼儿园、中小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四)延期或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新闻宣传、广电等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媒体、通信运营企业发布信息建议,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有条件的可免除公交乘车费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企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申报A级、B级绩效等级和引领性企业,参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完善监管监控体系。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作业,基坑护坡粉浆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运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督促矿山、砂石料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市民出行。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四)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督导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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