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宣钢1座2000m³高炉、2座120t转炉拆除完毕

admin 阅读: 2025-04-24 11:34:19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宣化钢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落实不到位问题,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问题,“首都两区”建设工作机制还不顺畅问题,阳原湿地和蔚县壶流河湿地保护与恢复任务未按时完成及沽源闪电河湿地沙化现象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电话:0313—40671890311—87908302

邮箱:sthjdcb@126.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部分企业产能置换落实不到位问题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部分企业产能置换落实不到位。张家口市宣化钢铁有限公司关停后,原有部分产能转移给新建的唐山市乐亭钢铁有限公司。乐亭钢铁已于2021年建成投产,但宣化钢铁未按产能置换要求对设备进行拆除,以停代拆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宣化区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将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已经产能置换的高炉、转炉主体及附属设备设施全部拆除到位。

整改措施

按照省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拆除施工和安全保障方案要求,按时拆除到位。2022年9月,完成3#120吨转炉拆除;2023年5月,完成1#120吨转炉和3#2000立方米高炉拆除。

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宣化区等,指导和督促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安全有序开展设备拆除工作,限期整改完成。同时,举一反三,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县区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

二是积极推动整改。采取周调度、月协调等多种手段,督促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相关高炉、转炉及附属设备设施拆除工作。同时,指导企业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拆除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河北钢铁集团宣化钢铁有限公司的3#120吨转炉、1#120吨转炉和3#2000立方米高炉均已按整改时限要求拆除到位。

三是认真核查验收。我市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及冶金行业专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查阅了佐证资料,开展了现场核查。验收组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符合拆除到位的验收标准,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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