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山东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近年来,通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顺利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上半年全省能耗强度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传统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习惯于打折扣、搞变通,想方设法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开绿灯”。2018年以来,全省新建“两高”项目206个,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有114个,其中,涉及节能评估问题45个,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问题23个,涉及产能置换问题11个。
二、整改目标
按照省违规“两高”项目处置方案完成整改,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三、整改措施
(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学精准区分“两高”项目,落实省“两高”项目产能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两高”项目清单,严控违规新建“两高”项目,严格执行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
(二)切实抓好违规项目整改。严格按照省违规“两高”项目整改处置工作要求,指导并督促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完善手续。2018年以来,省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114个新建项目中,涉及我市的共有6个。目前,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粉磨技改项目已通过煤炭工业淄博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已整改完成。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汽轮机背压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列入省机组整合方案,关停现有小机组,新建高效背压机组进行替代。淄博睿霖化工有限公司25万吨/年芳构化产品优化项目、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2×5OMW热电联产等2个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整改完成。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25万吨/年扩至50万吨/年脱芳烃溶剂油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40万吨/年变压器油技改项目等2个项目,已分别下达项目停产通知书,并按照省有关规定编制节能审查报告报省发改委待批。
(三)认真落实《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扎实做好钢铁、煤电、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落后低效产能淘汰工作,分类组织实施产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落后低效产能退出任务。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四)加强“两高”项目监管,加密加严现场督导,早发现、早纠偏、早处置,严防违规新增产能、超产超量、虚报瞒报行为发生。强化举报投诉和联合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实施信用惩戒,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坚决杜绝违规获利。
四、完成情况
(一)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成立淄博市“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和处置工作专班,全面摸排我市“两高”项目有关情况。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255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有关规定,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0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淄发改发〔2023〕8号)、《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市级窗口指导工作的通知》(淄发改发〔2023〕26号)等文件,严控违规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五个减量替代”。
(二)2018年以来,省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114个新建项目中涉及我市的有6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山东东华水泥有限公司粉磨技改项目已补办施工许可手续,整改完成。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汽轮机背压技术改造项目已关停退出并经省能源局验收,整改完成。淄博睿霖化工有限公司25万吨/年芳构化产品优化项目、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2×50MW热电联产项目、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25万吨/年扩至50万吨/年脱芳烃溶剂油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山东清源石化有限公司40万吨/年变压器油技改项目等4个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整改完成。
(三)按照《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有关要求,全面完成钢铁、煤电、水泥、轮胎、化工等行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任务,其中,钢铁企业3家,煤电机组9台,水泥熟料生产线5条、水泥磨机26台,轮胎企业1家,化工企业62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不断优化用能结构。2018年以来,电力结构持续优化,其中,煤电装机逐年下降,由2018年初的499万千瓦、占比87%降至2023年的445万千瓦、占比63%;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逐年提高,由2018年初的75万千瓦、占比13%提至2023年的266万千瓦、占比37%。
(四)做好“两高”企业核查有关工作,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选派精干力量参加省“两高”核查工作,同时,做好市级自查。组织全市“两高”企业参加“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系统培训,完成系统录入、资料填报等,做好“两高”行业在线监管基础准备工作。
四、验收销号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我市于2024年2月29日组织完成了自我验收并形成自我验收报告,2024年3月1日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送了《关于申请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整改任务进行销号验收的函》,2025年1月10日收到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六项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1月2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533-3164180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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