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不再对取现分期业务收取取现分期转账手续费
网络 阅读: 2025-02-15 12:53:15
光大银行不再对取现分期业务收取取现分期转账手续费:自2025年3月28日起,光大银行拟不再对取现分期业务收取取现分期转账手续费,具体请以账单实际展示为准。光大银行同时对现有的《取现分期业务协议》进行了修订,删去了取现分期转账手续费的条款,并完善了息费收取方式、专项额度使用、积分累计规则、协议查询路径、投诉渠道等相关内容。新版协议内容请见附件,将于2025年3月28日起生效,具体以各渠道办理页面实际展示为准。
取现分期业务可选期数有3期、6期、9期、12期、18期和24期(每期为一个月)等,持卡人实际可申请期数及对应分期利率以系统实时测评显示为准。分期成功后需支付分期利息,分期利息支持分月支付和一次性支付,其中部分渠道仅支持分月支付,具体以办理时渠道实际展示为准。分月支付的首期利息在分期成功办理当日收取,余下每期利息按月在各账单日结转。一次性支付的分期利息则在分期成功办理当日收取。取现分期业务的利息等于分期总金额乘以分期期数对应的分期利率,各分期期数的分期基准利率及对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标准如下:
取现分期业务可选期数有3期、6期、9期、12期、18期和24期(每期为一个月)等,持卡人实际可申请期数及对应分期利率以系统实时测评显示为准。分期成功后需支付分期利息,分期利息支持分月支付和一次性支付,其中部分渠道仅支持分月支付,具体以办理时渠道实际展示为准。分月支付的首期利息在分期成功办理当日收取,余下每期利息按月在各账单日结转。一次性支付的分期利息则在分期成功办理当日收取。取现分期业务的利息等于分期总金额乘以分期期数对应的分期利率,各分期期数的分期基准利率及对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标准如下:
分期期数 | 利息分月支付 | 利息一次性支付 | ||
基准利率(每期) | 对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 基准利率(一次性) | 对应近似折算年化利率 | |
3期(月) | 1.00% | 17.91% | 3.00% | 18.18% |
6期(月) | 0.85% | 17.28% | 5.00% | 17.56% |
9期(月) | 0.83% | 17.59% | 7.00% | 17.45% |
12期(月) | 0.85% | 18.32% | 9.50% | 18.53% |
18期(月) | 0.90% | 19.57% | 14.20% | 19.61% |
24期(月) | 0.93% | 20.15% | 18.50%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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