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怎么处罚,政策解读、法律后果与合规指引
虚拟货币挖矿怎么处罚?政策红线、法律风险与合规全解析
近年来,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因高能耗、金融风险及与产业政策冲突等问题,在全球范围内面临严格监管,我国自2021年起已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并出台系列政策予以严厉打击,虚拟货币挖矿究竟会面临哪些处罚?本文将从政策依据、处罚措施、法律风险及合规方向四方面展开解析。
政策背景:为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挖矿?
虚拟货币挖矿是指通过计算机算力竞争,记录并验证交易信息,从而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我国对挖矿活动的打击,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 能源消耗与碳中和目标冲突:挖矿需消耗大量电力,尤其以“火电挖矿”为主,加剧能源浪费,与我国“双碳”战略(碳达峰、碳中和)严重背离。
- 金融风险与监管套利:虚拟货币交易易引发投机、洗钱、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挖矿作为产业链上游,为非法活动提供“源头支持”。
- 产业政策导向:我国明确要求“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属于淘汰产业类别”,应有序退出,避免挤占有限的土地、能源等资源。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标志着全面整治启动。
处罚措施:挖矿将面临哪些具体处罚?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虚拟货币挖矿的处罚覆盖“行政、民事、刑事”三维度,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一)行政处罚:责令关停、罚款与信用惩戒
行政监管是打击挖矿的主要手段,处罚主体包括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措施包括: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关停:对在建挖矿项目,立即叫停并清退;对已运营项目,限期关停矿场、拆除设备,2022年内蒙古某地对违规挖矿企业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强制切断电力供应。
- 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企业需“限期淘汰”,逾期未淘汰的,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若涉及非法用电(如窃电),还可能依据《电力法》处1倍以上5倍以下电费罚款。
- 纳入失信名单:对拒不整改或多次违规的挖矿主体,相关部门可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信贷等。
(二)刑事处罚:涉罪情形与量刑标准
若挖矿行为涉嫌犯罪,将面临刑事责任,主要罪名包括:

- 非法经营罪:若未经许可经营“挖矿”业务,或以挖矿为名从事非法资金结算、传销等活动,可依据《刑法》第225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若通过“挖矿”程序恶意入侵他人计算机、控制服务器资源,或篡改数据,可依据《刑法》第286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盗窃罪:若以窃电方式为挖矿供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价值达到1000元即可立案,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 洗钱罪:若将挖矿所得虚拟货币通过“跑分平台”“地下钱庄”等渠道转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可依据《刑法》第191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三)民事责任:合同纠纷与赔偿
挖矿活动还可能引发民事纠纷,
- 电力合同纠纷:若挖矿企业与电网公司签订用电合同后,因违规挖矿被断电,企业可主张合同违约责任;若存在窃电行为,供电方可要求赔偿损失。
- 投资纠纷:若以“挖矿投资”为名非法集资,投资者可向集资方主张返还本金及利息,涉嫌犯罪的则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解决。
处罚依据: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
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处罚并非“无据可依”,而是建立在多层级法律政策基础上,核心依据包括:
-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要求淘汰落后产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禁止窃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罪处罚)。
- 部门规章与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挖矿列为淘汰类)、《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2021年,十部门联合发文)、《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2021年,发改委等九部门,要求“全面关停”)。
- 地方性政策:如《四川省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清零”存量挖矿)、《浙江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意见》(将挖矿纳入重点整治领域)等。
合规指引:如何规避挖矿风险?
随着监管趋严,虚拟货币挖矿已无“合法生存空间”,相关主体需主动合规,避免触碰红线:
- 立即停止新增挖矿投入:任何新建、扩建挖矿项目均属违规,应全面叫停,避免扩大损失。
- 有序退出存量业务:对现有挖矿设备,应通过出售、报废等方式处置,不得转移至境外“挖矿”(部分国家虽未禁止,但仍面临我国法律管辖)。
- 清理关联业务:若企业曾提供挖矿托管、矿机销售等服务,应停止相关业务,避免被认定为“变相参与挖矿”。
- 合法转型:利用现有能源、算力资源,转向国家鼓励的领域,如数据中心(需符合PUE能效标准)、人工智能训练、云计算等绿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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