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收入要年度汇算清缴合并计税吗?
admin 阅读: 2024-12-24 02:08:38

当居民个人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过程中,必须依法准确计算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各类所得的收入总额。这些收入将合并至年度综合所得中,以确定应纳税款,确保税款的多退少补原则得到遵循。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第八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时,应采用特定的预扣预缴方法来处理税款:对于劳务报酬所得,其收入额需扣除相应费用后确定。
具体到减除费用方面,若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人民币,则减除费用固定为八百元;反之,若收入超过四千元,则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则是基于每次收入额直接作为预扣预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据此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值得注意的是,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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