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怎么算开发业务的税钱成本呢?
admin 阅读: 2024-12-21 11:08:56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开发业务计税成本的确定时,必须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的过程中,若存在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情况,这部分支出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只有在企业实际取得合法凭据之后,才能按照规定将其计入计税成本。
第三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且不得滞后。如果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在完工年度未按规定结算计税成本,主管税务机关将有权确定或核定其计税成本,并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此外,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是按年度进行汇算清缴的。对于开发产品完工后计入计税成本的规定,强调了实际发生支出必须取得合法凭据的重要性。对于那些应当取得但尚未取得合法凭据的情况,允许在取得合法凭据后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目前,对于等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的时间并没有设定具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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