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勘探支出怎么摊销?具体方法是什么?
admin 阅读: 2024-12-14 15:19:2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采油(气)资源企业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折耗摊销折旧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9号),油气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勘探支出,不包括预计可形成资产的钻井勘探支出,可在发生的当期从本企业其他油(气)田收入中扣除。或者自对应的油(气)田开始商业性生产月份的次月起,分3年按直线法计提的摊销准予扣除。
如果油气企业未选择在发生的当期扣除其勘探支出,且因未发现商业性油(气)构造而终止作业,那么尚未摊销的剩余部分可以在终止作业的当年作为损失扣除。
对于油气企业的钻井勘探支出,一旦确定该井可以用于商业性生产,并且该钻井勘探支出形成的资产符合《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就应该将该钻井勘探支出结转为开发资产的成本,并按照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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