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增值税补缴的会计分录规定是怎样的?
admin 阅读: 2024-12-05 23:03:21
补缴以前年度的增值税,首先需要明确补交的原因。不同的情况会导致不同的账务处理方式。
例如,如果是因为虚开进项发票而导致的补缴,那么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然后,再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方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 3. 最后,将“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转入“银行存款”。
例如,如果是因为虚开进项发票而导致的补缴,那么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 然后,再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借方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 3. 最后,将“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转入“银行存款”。
本文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licai.bangqike.com/gupiao/957588.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