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材料时会计分录怎么做?
admin 阅读: 2024-12-01 06:01:08

借方: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方: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当发票已到达但材料尚未收到时,这种情况称为“单到货未到”。
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方: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一旦材料到达并完成验收入库,则需做以下分录:
借方:原材料
贷方:在途物资
若材料已经到达仓库而相关发票仍未收到,这种情况被称作“货到单未到”。
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借方:原材料(暂估价值)
贷方: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到了下个月初,需要用红字将之前的暂估分录冲回:
借方:原材料(暂估价值)(红字冲销)
贷方: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冲销)
等到实际的发票到达后,再进行以下操作:
借方: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方: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采用预付货款的方式来采购材料,这种情况被称为“预付货款方式购货”。
预付货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方:预付账款(预付金额)
贷方:银行存款
收到材料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原材料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方:预付账款(实际应付金额)
如果需要补付货款,则会计分录为:
借方:预付账款(预付与应付差额)
贷方:银行存款
当多付的款项被退回时,相应的会计分录是:
借方: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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