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合同结算怎么做?
admin 阅读: 2024-10-22 01:16:55

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合同结算”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而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则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应当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互相抵销。
另外,合同结算是新收入准则增加的新科目,旧准则中称为工程结算。它既不是资产也不是负债,而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会计科目,可能是资产也可能是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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