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麟法兰有限公司被罚款 0.3 万元

admin 阅读: 2024-09-22 06:51:53
欧意最新版本

欧意最新版本

欧意最新版本app是一款安全、稳定、可靠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APP下载  官网地址

消息,近日,浙江松麟法兰有限公司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据公告内容,经查明,2024 年 4 月 19 日,本局委托温州市龙湾区质量技术检验研究所对当事人生产的船用法兰(钢制管法兰)(规格型号:PL25(B)-10RFS30408)进行监督抽检,经温州市龙湾区质量技术检验研究所检验并出具报告(编号:FJ2404013):其中“密封面表面粗糙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依据执行标准 HG/T20592-2009 以及温州市龙湾区钢制管法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 版),被判为不合格。上述不合格产品为当事人于 2024 年 4 月生产,同批次共生产 200 个,产品单价 21 元/个,共计货值金额 4200 元。除去抽样数量 3 个,当事人已将该批不合格产品以合格产品销售,且该批产品被客户退回后当事人已将上述产品自行销毁,当事人未获相关违法所得。

浙江松麟法兰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构成了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 3000 元,上缴财政。没收不合格的船用法兰(钢制管法兰)(规格型号:PL25(B)-10RFS30408)3 个(检样)。

本文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licai.bangqike.com/gupiao/792517.html

标签: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