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食神海鲜城饮食有限公司被罚款 2000 元
admin 阅读: 2024-09-21 18:00:22
消息,近日,珠海食神海鲜城饮食有限公司因燃气安全隐患,被珠海市唐家湾镇人民政府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我镇执法人员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联合区住建局及高华城资公司工作人员前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唐淇路 437 号鸡山综合楼珠海食神海鲜城饮食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使用燃气存在以下问题:1压力表超期未检定。2防爆风机的电线套管未使用防爆材料。3气化间门与门框的静电跨接线损坏。4厨房报警器的探头安装位置不符合。5灶具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珠海食神海鲜城饮食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了燃气安全隐患违规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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