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众鼎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1129元
admin 阅读: 2024-09-16 00:52:19
消息,近日,缙云县众鼎物流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被桐庐县交通运输局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1129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08 月 02 日 06 时 14 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 S210(桐义线)桐庐、义乌方向 K10 500 检查时发现缙云县众鼎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缙云县众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
缙云县众鼎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构成了缙云县众鼎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违规行为。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1129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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