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1.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8.46元
admin 阅读: 2024-09-07 20:51:22
消息,近日,东宁市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的鲫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被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经查,东宁市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宗可亮)经营的鲫鱼经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恩诺沙星的标准指标为≤100,而实测值为20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未提出复检。东宁市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宗可亮)向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鲫鱼供货方资质证明文件、购货票据。东宁市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宗可亮)共购进被抽检批次鲫鱼10kg,销售了5.056kg,其中1.16kg销售单价为29.8元/kg,3.896kg销售单价为31.8元/kg,销售额共计158.46元,违法所得158.46元,货值金额158.46元。东宁市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宗可亮)店长檀唱在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执法人员调查询问时,对上述行为予以确认。
东宁市龙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了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8.46元;3、处罚款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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