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因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被处以罚款3000元

admin 阅读: 2024-08-19 18:30:25
欧意最新版本

欧意最新版本

欧意最新版本app是一款安全、稳定、可靠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APP下载  官网地址

赤峰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因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被处以罚款3000元

2024年08月12日,赤峰市邮政管理局就赤峰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赤峰市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显友

住所:快递产业园B区B4北仓库

品牌:申通

二、案由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三、主要事实

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按规定备案

《快递暂行条例》第18条第1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于7日内整改

承办单位:赤峰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19日

本文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licai.bangqike.com/gupiao/708597.html

标签: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