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怎么在大盘大涨时停牌?
股票市场是一个高度竞争和变化的市场,投资者需要时刻保持警觉,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公司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今天帮企客带你认识杭萧钢构股票消息以及应该怎么解决它,如果我们能早点知道解决方法,下次遇到的话,就不用太过惊慌了。下面,跟着帮企客一起了解吧。
- 1、杭萧钢构怎么在大盘大涨时停牌?
- 2、大家对杭萧钢构600477都有什么看法啊,现在一直停牌,解禁后是否还要买进呢!
- 3、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杭萧钢构案终审维持原判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杭萧钢构怎么在大盘大涨时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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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600477
杭萧钢构:策划定增及股权激励事项,3月16日起停牌
杭萧钢构(600477) 因公司董事会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6日起停牌不超过 10个交易日。
公司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家对杭萧钢构600477都有什么看法啊,现在一直停牌,解禁后是否还要买进呢!
优质回答不对,此事看是蹊跷,实则有利.中基公司给杭萧的此张大单,由于他是通过与安哥拉军政府的关系拿到,二安哥拉刚刚经历内战,军政府赢得民心,因而以本国石油作为对中基的支付.
据悉,监管部门目前还在继续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杭萧钢构和中基公司仍是调查的重点,其中巨额合同的洽谈过程备受关注。
3月27日杭萧钢构就安哥拉项目召开说明会,公司总裁周金法说,杭萧钢构与中基公司很早就有过接触,去年中基公司的高层也多次到杭萧钢构参观考察。2006年11月,中基公司联系杭萧钢构,要求提供安哥拉安居工程项目由混凝土改为钢结构的可行性分析。杭萧钢构立即做了初步分析和报价。12月,中基公司又要求杭萧钢构做较为仔细的钢结构方案设计,并把报价通过工程管理部门交给中基公司高层。2007年1月中基公司派出一组人员到杭萧钢构就报价进行交流。
2月4日,周金法带队与中基公司进行第一轮正式谈判。2月8日,双方谈定基本框架。2月9日,中基公司到杭州进行合同细节谈判。2月13日中午12时30分,合同细节基本谈好。2月16日,单银木到达香港,2月17日(农历年三十)与中基公司签订合同。由于当时中基方面非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春节后,中基公司法人代表将授权委托书等寄至杭萧钢构。随后,杭萧钢构就此与浙江证监局、上交所沟通并公告。
周金法表示,3月22日已收到中基公司按合同约定数额的预付款,公司各部门也正在积极做各项准备工作。
一位接近中基公司的人士表示,中基公司是安哥拉公房项目的总协调人,与杭萧钢构所签合同正是为该项目提供物资和劳务。“其实杭萧钢构签下这个合同还是有风险的,合同虽然金额大,但是利润却很少,不过杭萧钢构还是很积极地签了下来。”
中基公司还通过该人士向本报表示,合同本身不存在虚假问题,中基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也肯定没有参与杭萧钢构的股票交易,公司并没有想到能通过此项交易在二级市场获利,也不会参与这样的违规违法行为。
不过,中基公司不能保证利益相关的其他各方不会参与违规交易,包括各相关利益方的内部人士,因此中基公司鼓励并支持证监会对杭萧钢构股价暴涨的调查。
据悉,这344亿元的项目合同是一个总包合同,且合同总体利润并不高。与杭萧钢构自身业务契合的部分只是合同中的一部分,大部分还需要杭萧钢构自己牵头进行分包。但中基公司表示,如果杭萧钢构踏踏实实做这些业务,挣钱肯定没问题。
中基公司表示,自己是一家合法守法的企业,并为国内企业进入非洲和参与非洲经济建设提供了许多机会,但由于企业盈利模式涉及商业机密,因此并不愿意被公开。据了解,中基公司注册地在香港,主要业务是将香港企业和内地企业介绍到非洲进行投资和进出口贸易。
按照中基公司的说法,其带动了国内大量机械和其他产品的出口。中基公司亦表示,还促成安哥拉每天向中国30万桶石油的出口。而2006年中国海关统计,安哥拉出口中国的石油占中国石油进口的16%,位居首位。
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杭萧钢构案终审维持原判
优质回答3月26日下午,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杭萧钢构”一案被告人罗高峰、陈玉兴、王向东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2月4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陈玉兴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陈玉兴,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原判对陈玉兴非法获取内幕信息,指令王向东买卖“杭萧钢构”股票,非法获利4037万元的事实属内幕交易的认定并无不当。符合刑法关于内幕交易犯罪的构成要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陈玉兴伙同王向东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内幕交易罪,均应予惩处。陈玉兴与王向东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实施内幕交易犯罪,陈玉兴利用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指令王向东买卖股票,在内幕交易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其为主实施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王向东明知陈玉兴下达买卖股票指令是利用了内幕信息,并知悉该内幕信息来源,仍按陈的指令操作进行股票交易,在内幕交易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
法院裁定陈玉兴上诉要求从轻量刑并适用缓刑的理由不足,不予。原判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理程序合法。据此依法作出如上裁定。
两级法院刑事判决具有破冰意义
法制日报3月27日报道:有专家认为,浙江省两级法院对杭萧钢构三位主要涉案人作出的刑事判决,具有了前所未有的破冰意义。
首先,杭萧钢构案的一审判决,充分体现了我国执法部门对利用内幕交易获得不当暴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事实证明,股票市场中所有的内幕交易行为,都是某些庄家炒作出来的,最终结果是坑害了众多的散户,目的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中饱私囊。如此恶劣的行为,对中国股票市场公信度造成极大破坏,扰乱了中国股票市场的健康运行。
其次,法院对罗高峰等三位涉案人的判决,也等于向那些为了获取暴利而不择手段的操盘手们进行了最生动的警示。虽然从判决的结果以及罚款的数额来看,杭萧钢构案的判决还远谈不上严厉,但判决有期徒刑加处巨额罚金双管齐下的方式,实际上已经表明了中国政府对净化股票市场,还股票市场以真正价值的决心。
再次,去年一年,是中国股市“大牛市”的一年,杭萧钢构股票价格的平空崛起,也再度表明,在资本市场里,某些人为了追求高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更为严重的是,自杭萧钢构案起,诸如ST金泰、ST长运等一系列股票的走势都出现了极不正常的现象,作为这一轮恶劣炒作的始作俑者,杭萧钢构案判决,无疑是发出了强烈信号:但凡敢于无视政府的政策与相关法规者,都逃脱不了与杭萧钢构这三位涉案者一样悲惨的下场。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帮企客希望杭萧钢构怎么在大盘大涨时停牌?,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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