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预付卡时如何做税务处理

admin 阅读: 2025-04-05 0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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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买预付卡时如何做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 “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

1.企业购卡后取得是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的普通发票,未使用的,暂时不得进行税前扣除,建议按照“预付款”性质核算;

2.购卡后使用的,在使用时相应结转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1)如用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只能取得购物清单,所以用卡购买货物或服务,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和购物清单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如购买办公用品;

(2)如用于职工福利的,凭购卡发票复印件、与昂坪领卡签名记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凭据(需合并职工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个税)等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3)如用于销售费用或业务招待的,凭购卡发票复印件、其他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入账,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可能涉及到代扣代缴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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