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开办资金会计分录
admin 阅读: 2025-03-27 06:01:03

民办非企业的开办资金根据其用途的性质不同,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1、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到的注册资本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非限定净资产。
2、如果上级及相关单位的注册资金是指定了明确用途的,则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限定净资产。
本文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licai.bangqike.com/gupiao/1094448.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