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费税前扣除比例咋算?
admin 阅读: 2025-02-11 06:01:09
关于所得税扣除的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对于烟草企业而言,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是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的,即扣除比例为0%。这意味着烟草企业在这些方面的支出将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一般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只要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超过这一比例的部分,则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这一规定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允许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广告和宣传投入。
最后,对于那些从事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以及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的企业来说,它们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上的支出有更为优惠的扣除政策。具体而言,这些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果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那么这部分费用是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的。超出30%的部分同样可以结转到以后的纳税年度进行扣除。这样的政策设计旨在鼓励这些行业的企业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促进产品销售和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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