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的费用发票还能报销吗?
admin 阅读: 2025-02-06 11:07:34
跨年发票的报销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如果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然而,在汇算清缴时,企业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这意味着,如果今年发现去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今年当年费用;但如果金额较大,就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此外,逾期取得的票据等有效凭证,也可以追溯在成本、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即企业应先行调增成本、费用发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收到发票等合法凭据的月份或年度,再调减原扣除项目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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