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印花税该怎么交呢?
admin 阅读: 2025-02-06 00:07:42
依据税法规定,当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而受托方按照这些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时,这类业务应被归类为“加工承揽合同”并征收印花税。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果合同中明确区分了加工费与原材料金额,则应对这两部分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进行计税,两者税额相加即为应缴纳的印花税;若合同中未对加工费与原材料金额进行区分,则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从高适用税率计算贴花。

(1)在受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的情况下,实质上是先将原材料销售给委托方,随后再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订做加工。由于合同中已明确列出原材料与加工费的具体金额,因此原材料部分按“购销合同”0.3‰的税率计税,加工费部分则按“加工承揽合同”0.5‰的税率计税。
(2)当受托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未在合同中与加工费分开列明时,根据税率从高原则,统一按照加工承揽合同0.5‰的税率计税贴花。
(3)若委托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则该合同属于标准的加工承揽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单独记载,均以二者的总和为准,依照加工承揽合同0.5‰的税率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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