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再发声!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原标题:证监会再发声!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2月4日,证监会通报了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情况。近三年,证监会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罚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速促进“优胜劣汰”。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铲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三年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
自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来,证监会进一步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净化市场生态,提升上市公司可投性。
统计显示,近三年共办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397件,同比增长近20%,作出行政处罚523件,涉及1932名相关责任人,对168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加速促进“优胜劣汰”。
证监会表示,始终对欺诈发行行为予以全方位“零容忍”打击,坚决阻断发行上市“带病闯关”,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立体化追责,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如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紫晶存储的IPO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14250万元、9071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十余名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投资者获得超过13亿元民事赔偿。
二是贯彻“申报即担责”理念,“一查就撤”休想“一走了之”。严肃查处5起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的案件,对蓝山科技、思尔芯两家公司及其责任人,证监会分别处以1300万元、1150万元罚款。
三是坚持全覆盖打击,涵盖申报、注册、发行等重点环节,涉及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重点板块。如思创医惠、起步股份披露虚假年度报告并使用虚假财务数据欺诈发行可转债,证监会分别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处以9970万元、770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一直是证监会的执法重点。近三年,证监会共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03件。一是强化对“关键少数”的责任追究。奇信股份、宏达新材时任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分别开出1400万元、1000万元罚单;康美药业、獐子岛时任董事长分别被判处12年、15年有期徒刑。
二是重拳打击恶性财务造假行为。对易见股份、江苏舜天等重大恶性财务造假案件分别作出合计2410万元、1430万元罚款。
三是全链条铲除财务造假“生态圈”。对凯乐科技、*ST华讯、新海宜等13家上市公司利用所谓“专网通信业务”进行财务造假行为全面追责。对配合上市公司造假、“走账”的第三方,依法作出处罚或通报相关监管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紧盯操纵业绩行为,穿透本质、严肃问责。对32家上市公司滥用会计政策、大额计提资产减值调节利润的财务造假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四方面铲除造假滋生土壤
证监会指出,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行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下一步将从提高发现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突出打防结合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铲除造假滋生土壤,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线索发现机制,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年报监管、舆情监测等多元化线索发现渠道,加大对涉嫌欺诈发行、财务造假问题线索的排查力度,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是对相关违法案件从重从快予以处罚,既要用足用好行政处罚的“财产罚”“资格罚”,又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和个人一律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继续推动健全民事赔偿机制,对投资者进行实实在在的补偿。
三是坚持“一案多查”,全面排查涉案相关中介机构,对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中介机构加大惩戒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看门人”职责。
四是注重惩防并举,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合防范打击财务造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规范运作正向引导,实现标本兼治目标。
证监会强调,近期是正式披露年度报告的关键时期,也请广大上市公司以案为戒,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立体式追责体系剑指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
对于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证监会始终是“零容忍”态度,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近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防假打假制度机制,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对于欺诈发行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重拳打击,让其“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一体追责,让其痛到不敢再为。
1月29日,证监会披露了*ST左江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经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证监会表示,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当前,对于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已经形成了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的立体追责。如紫晶存储欺诈发行案中,实现了对“首恶”立体式追责。在行政处罚方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共被处以8000余万元罚款,两名实际控制人分别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10年市场禁入措施。在民事赔偿方面,中介机构通过先行赔付方式赔偿1.69万余名投资者10.86亿元,四家中介机构另行交纳行政和解金约1.89亿元。在刑事追责方面,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被检察院批捕。
证监会稽查局局长李明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五年来,证监会依法调查各类证券期货违法案件近1900件,向公安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近600件。严肃查办科创板、创业板发行申报欺诈案件;重拳打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关键少数”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财务造假违规信披行为,以及违规占用、担保等背信行为;对从事保荐承销、审计会计、法律、评级等证券服务的中介机构“一案双查”;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行为和性质恶劣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掏空”上市公司、非法配资等关联犯罪进行全链条、穿透式打击,并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监管层对各类违法违规主体采取“高压严打”之势,目的就是要净化证券市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让试图挑战监管权威的违法违规者心存敬畏,从根源遏制违法行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健康长远发展。
责编:叶舒筠
校对:苏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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