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还房贷吗

admin 阅读:4 2025-03-27 15:05:31

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还房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中第五项情形即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因此,职工可以每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但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职工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其次,职工需要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准予提取,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另外,不同地区对于公积金提取的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职工在提取前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

总之,公积金是可以每月提取用于还房贷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需要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

公积金还房贷的方式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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