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银行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相关要求,我行将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调整机制
(一)适用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加点值调整规则
借款合同约定的LPR加点值高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可向我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调整后的LPR加点值不低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如有),重新约定的LPR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风险溢价、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公布为准。
(三)重定价周期变更
重定价周期即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随LPR调整的时间间隔,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新的重定价日从原合同重定价日起算,按每满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的对日确定,即重定价周期选择三个月的,每年有四个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选择六个月的,每年有两个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选择一年的,每年只有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调整后,原合同重定价日在某周期的对应月份无相应对日的,以当月最后一日为重定价日。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
二、办理方式
(一)加点值调整申请
2024年11月1日起,符合加点值调整条件的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APP“贷款-利率调整”界面或微信公众号-微门户-微信营业厅“利率调整”界面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或向贷款经办行线下申请调整。审核通过后,新的利率加点值即日生效。但存在贷款逾期的客户,需联系贷款经办行咨询办理。
(二)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
我行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APP“贷款-利率调整”界面或微信公众号-微门户-微信营业厅“利率调整”界面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或向贷款经办行线下申请调整。审核通过后,新的重定价周期即日生效。
(三)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处理
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需先申请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再申请发起LPR加点值调整。
转换后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转换完成后,不能申请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温馨提示
(一)调整完成后,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通过“利率调整”界面,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并查询该笔房贷的调整记录。
(二)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关注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如符合调整条件可向我行提出申请。
(三)我行协商调整合同利率定价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四)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6288客服电话或咨询贷款经办行。如您还未下载我行手机银行,可提前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本文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licai.bangqike.com/cjnews/906381.html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