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姆未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被罚1万
网络 阅读: 2024-11-11 12:17:47
天眼查深度风险信息显示,近日,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因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于今年6月起在某平台“山姆会员商店官方旗舰店”销售“Sams丹普斯长高高丹麦进口有机儿童调制乳粉(17g*15)*2”的商品时,明显标注该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且在后台设置商品属性为“售后政策: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再查,上述商品不属于规定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当事人给消费者执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设置障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载自天眼查,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天眼查通知我方删除,我方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文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本文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licai.bangqike.com/cjnews/906236.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