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信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

网络 阅读: 2024-11-11 10:53:34
欧意最新版本

欧意最新版本

欧意最新版本app是一款安全、稳定、可靠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

APP下载  官网地址
湖北农信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湖北农信(农商银行)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显示:整规则——湖北农信(农商银行)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显示:2024 年 11 月 5 日,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商银行)发布公告。为落实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适用以 LPR 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调整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固定和基准利率房贷需先转浮动。浮动利率客户可线下申请调整,调整当日生效且不溯及既往。银行不收费,提醒防诈骗,有疑问可联系贷款经办行或致电客服。

尊敬的农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相关要求,积极依法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简称“房贷”)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贷款)。

二、利率定价机制规则

(一)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重新约定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重新约定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民银行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上季度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

(二)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按6个月、按12个月重定价。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贷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贷款存续期内仅可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

(三)对于固定和基准利率的存量房贷,客户需先向我行申请转成浮动利率,以最近一个月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再申请按上述规则进行利率定价调整。

三、办理方式

(一)自公告之日起,浮动利率房贷客户可线下向贷款经办行提出利率加点幅度调整申请,符合条件的,我行将及时予以调整。存在贷款拖欠的客户,需与贷款经办行协商一致办理。

(二)自公告之日起,浮动利率房贷客户可线下通过贷款经办行提出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我行先收集申请进行审核,待信贷系统改造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调整。

(三)利率加点幅度、重定价周期调整将于调整当日生效。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四、温馨提示

(一)为保护您的权益,敬请您关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发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如符合利率调整条件,请及时向我行提出申请。

(二)在为客户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三)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贷款经办行咨询,或致电96568,我行将竭诚为您服务。

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商银行)

 2024年11月5日

本文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licai.bangqike.com/cjnews/906101.html

标签: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关注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了解最新精彩内容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