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购房政策:已出租住房不计入家庭套数
网络 阅读: 2024-09-01 11:38:40
[p]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将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的住房情况。如果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没有住房,将被视为首套房。此外,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并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情况下,在重庆市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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