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经营:商业保理公司的必要性与分析
网络 阅读: 2024-08-26 16: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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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条例的第十一条规定第二款提出了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坚持服务本地原则,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经营业务,原则上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此外,《条例(草案)》在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由于《条例(草案)》关于限制地方金融组织跨区域经营的规定,在商业保理乃至供应链金融行业引起了广泛讨论,并成为202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金融领域的热点话题。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但由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一直没有正式出台,因此未来监管政策是否会限制商业保理公司跨区域经营问题也一直没有明确。
本文旨在从保理业务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国际经验的角度,结合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实际,对商业保理公司跨区域经营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条例的第十一条规定第二款提出了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坚持服务本地原则,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经营业务,原则上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业务。此外,《条例(草案)》在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由于《条例(草案)》关于限制地方金融组织跨区域经营的规定,在商业保理乃至供应链金融行业引起了广泛讨论,并成为202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金融领域的热点话题。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但由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一直没有正式出台,因此未来监管政策是否会限制商业保理公司跨区域经营问题也一直没有明确。
本文旨在从保理业务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国际经验的角度,结合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实际,对商业保理公司跨区域经营的必要性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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