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8月19日起调整

网络 阅读: 2024-07-29 08: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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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上星期五(7月26日)发布通知,决定自8月19日起同步调整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调整后每个沪股通和深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沪股通和深股通成交总额及总成交笔数、ETF成交总额、前十大成交活跃证券名单及其成交总额,并按月度、年度公布前述数据的汇总情况。 同时,每季度第五个沪股通、深股通交易日公布上季度末单只证券的沪股通、深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在港股通方面,调整后的交易时间内,港股通当日额度剩余30%以上时,显示额度充足;当日额度剩余低于30%时,实时公布港股通每日额度余额。此外,每个港股通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单只证券的港股通投资者合计持有数量。 此前为进一步优化深港通机制,保证中国大陆与香港市场整体信息披露的一致性,深沪港交易所4月12日宣布将同步调整深沪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 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安排,最初是为了有效揭示、提醒投资者交易额度使用情况,但其披露频率和内容与A股市场信息披露的一般习惯不同,也不同于国际主流市场的普遍做法。 为维护市场整体信息披露的一致性,提高信息披露与市场发展的适配性,保障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公平性,沪深港三所依据主场原则,即相关交易活动应遵守交易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等,并综合考虑两地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和信息披露惯例等,对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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