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强化,交通运输部发布新判定标准
国家明确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19日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下称《标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下称《判定指南》),指导各地排查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相继制修订《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及政策文件,发布港口作业安全要求多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提出新要求。但同时,上述《判定指南》在实施过程中有的地方也出现了个别条款理解不精准、针对性不突出、主观扩大认定等情况。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我国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方面一直在加强监管和改进措施,以确保安全。但由于各种原因,仍然发生了一些较为突出的事件,如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宁波舟山港危险品集装箱泄漏事件等。
以固体散装危险货物为例,该类货物在港口作业安全方面具有高风险性,作业过程中涉及的设备设施较多,包括装卸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防雷与静电接地装置、通信设备、防爆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个体防护装备等。固体散装危险货物作业过程中,应根据作业货种、作业环境不同,为从业人员配备适用的个人防护用品,预防职业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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