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绿电交易管理 推进能源长效机制
网络 阅读: 2024-07-17 21:28:34
【编者按】
近日,《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会同相关部门起草,旨在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上海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有序开展。
《细则》共七章36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提出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绿色电力交易总体工作,根据需要制定绿电市场交易限价和购买调峰能力等规则,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等。2、市场成员。提出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的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等。3、交易组织。说明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属于中长期交易,按照“多年和年度交易为主,多月、月度和月内交易为补充”的原则开展;鼓励发用双方签订PPA等多年长周期购电协议后在相关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多年交易。同一交易周期内,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安排等。4、交易价格。通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应明确电能量价格和环境价值(≥0),两者之和为绿色电力交易相关综合价格(包括申报综合价格、成交或合约综合价格、结算综合价格等)等。5、交易结算。提出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可通过电子方式签订,以“市场交易承诺书—市场交易公告—市场交易结果”构成电子合同三要素,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备同等效力等。6、消费核算。明确经营主体在“e-交易”软件和上海电力交易平台设立绿色电力消费核算及标识账户,依托区块链技术全面记录绿色电力生产、交易、消费等各个环节信息,用于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可信溯源等。7、附则。
近日,《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配套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发布会同相关部门起草,旨在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进上海绿色电力交易工作有序开展。
《细则》共七章36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提出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绿色电力交易总体工作,根据需要制定绿电市场交易限价和购买调峰能力等规则,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相关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等。2、市场成员。提出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的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等。3、交易组织。说明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属于中长期交易,按照“多年和年度交易为主,多月、月度和月内交易为补充”的原则开展;鼓励发用双方签订PPA等多年长周期购电协议后在相关电力交易平台进行多年交易。同一交易周期内,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安排等。4、交易价格。通提出绿色电力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形成,应明确电能量价格和环境价值(≥0),两者之和为绿色电力交易相关综合价格(包括申报综合价格、成交或合约综合价格、结算综合价格等)等。5、交易结算。提出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可通过电子方式签订,以“市场交易承诺书—市场交易公告—市场交易结果”构成电子合同三要素,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备同等效力等。6、消费核算。明确经营主体在“e-交易”软件和上海电力交易平台设立绿色电力消费核算及标识账户,依托区块链技术全面记录绿色电力生产、交易、消费等各个环节信息,用于绿色电力全生命周期可信溯源等。7、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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