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保险原副总肖星受贿案一审公开审理
网络 阅读: 2024-07-11 17:42:50
在2024年7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的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指控:自1998年至2023年期间,肖星利用其担任的各种职务便利,包括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市青联副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因此,检察机关请求以受贿罪追究肖星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肖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肖星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此次庭审吸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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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指控:自1998年至2023年期间,肖星利用其担任的各种职务便利,包括共青团上海市委地区工作部科员、统战部副部长、市青联副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以及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等,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8万余元。因此,检察机关请求以受贿罪追究肖星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肖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肖星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此次庭审吸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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