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多地住建局更名为住更局:影响及后果分析

网络 阅读: 2024-07-09 21: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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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湖北多地的“住建局”更名为“住更局”,这一举措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据了解,这是地方自主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举措,而非住建主管单位的统一部署。目前,武汉之外的多个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尚无类似的规划安排。
“住建局”全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更局”全称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此次更名意味着地方住建工作重心逐渐转向,从增量新建转为存量更新。然而,有专家表示,在房地产存量时代,城市更新中仍不乏建设工作。与此同时,湖北多地住建部门更名后,这些地区的自然资源部门也完成了更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更名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因此,从机构改革的角度来看待此次更名事件或许更为合适。
目前,湖北武汉、恩施等17个地市州的“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均已挂牌,并明确了内设机构的职能分配。以武汉为例,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信息显示,内设正处级机构共二十个。其中,与城市更新工作密切相关的机构包括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计划财务处、前期策划和规划管理处、城市更新管理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等。此外,该局还包括与房地产市场开发、销售和保障相关的机构,如住房保障管理处(人才保障处)、房地产开发管理处、房产交易管理处、房屋租赁管理处等。
在城市更新地方性立法探索方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更新研究分院院长范嗣斌表示,后续加快推进《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值得期待。他认为,尽管业界一直呼吁出台全国性的城市更新条例,但短期内全国性法规的起草难度较大。通过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先进行地方性的立法探索,再自下而上地总结经验办法,是一个可行思路。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陆续出台了地方性《城市更新条例》。
在城市更新统筹协调方面,专家建议各地住建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强协同,共同参与城市更新规划工作。前期试点工作中,前者多负责工作整体统筹和项目库的谋划,后者则是站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层面,提供规划管理方面的支持。
总之,随着城市更新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地政府部门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机构改革和政策制定,以更好地推动城市更新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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