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小商小贩、小微企业的过度处罚违背法律精神
网络 阅读: 2024-07-08 16:42:51
74岁的个体经营户曾某,因其销售一瓶价值78元的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引发了一场长达6年的诉讼。曾某认为处罚过重,但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他的申诉均未得到回应。最高人民检察院最终介入,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搭建了“官民”对话平台,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错误。
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副检察长张雪樵在介绍这一案例时表示,这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小过重罚”问题。他批评说,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更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这样的行为不利于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然而,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也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针对此类问题,一是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例如,曾某一案,销售1瓶价值78元的过期红酒被罚款5万元,罚款数额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处罚标准,但明显与违法情形不成比例。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了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依法准确合理适用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二是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例如,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处罚不当”“罚而未执”“罚执错误”等问题,构建行政罚款类案监督数据模型。目前已运用该模型发现不当监督线索1028条,开展类案监督78件。三是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今年,最高检党组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难题。
下一步,张雪樵表示,行政检察将此作为推进专项行动的主线,突出加强涉企“小案重罚”“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的协同联动,互通信息,对行政执法中的规则缺失、方法缺陷等体制机制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助推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统一,以良法善治实现公平正义,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张雪樵介绍,部署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焦企业在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督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堵点”问题,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202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万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5亿余元。帮企客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财经资讯,想了解更多行业动态,欢迎关注本站。
7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副检察长张雪樵在介绍这一案例时表示,这个案件是一个典型的“小过重罚”问题。他批评说,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处以高额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更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生产生活。这样的行为不利于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然而,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也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针对此类问题,一是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例如,曾某一案,销售1瓶价值78元的过期红酒被罚款5万元,罚款数额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处罚标准,但明显与违法情形不成比例。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了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依法准确合理适用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二是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例如,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处罚不当”“罚而未执”“罚执错误”等问题,构建行政罚款类案监督数据模型。目前已运用该模型发现不当监督线索1028条,开展类案监督78件。三是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今年,最高检党组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难题。
下一步,张雪樵表示,行政检察将此作为推进专项行动的主线,突出加强涉企“小案重罚”“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等的协同联动,互通信息,对行政执法中的规则缺失、方法缺陷等体制机制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形式助推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统一,以良法善治实现公平正义,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张雪樵介绍,部署开展的“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焦企业在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督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堵点”问题,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2024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2万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5亿余元。帮企客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财经资讯,想了解更多行业动态,欢迎关注本站。
本文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s://licai.bangqike.com/cjnews/630441.html
声明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