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舆情|未恰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国泰集团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原标题:【原创】公司舆情|未恰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国泰集团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月7日,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集团”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江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因未恰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问题被江西证监局予以警示。▲国泰集团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称,经查,国泰集团子公司北京太格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格时代)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恰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太格时代部分项目于2022年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但相关项目存货账面余额于2020年末及2021年末超过合同价格,公司未对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2020年、2021年太格时代应计提未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78.51万元、14.61万元。
(二)成本未归属于恰当期间
太格时代将部分项目发生于2021年的成本费用结转计入2022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六条的规定,涉及金额为74.18万元。
(三)会计调整不规范
太格时代个别项目以前年度会计处理错误,通过调增2022年主营业务成本的方式予以解决,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涉及金额为115.02万元。
上述行为导致国泰集团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国泰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国泰集团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强化内控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国泰集团在公告中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并积极整改,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落实,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国泰集团称,本次收到《警示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据国泰集团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016年11月在上交所成功实现首发上市,2018年收购江铜民爆、威源民爆100%股权,实现全省民爆生产企业整体上市。2019年收购北京太格时代公司,进军轨道交通领域,2020年收购江西省智慧物联研究院有限公司,进军物联网产业,2021年收购北京神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进入模拟仿真领域,收购江西澳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入新材料领域。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汪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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