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被罚款69000元
(原标题: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被罚款69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1日消息,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因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类违法等案,被宜宾市应急管理局处人民币6万9000元整(小写:6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27-28日,煤矿科联合筠连县应急管理局对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三项违法行为: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行业标准,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具体表现为:一采区人行上山有2处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未塞紧、背实,有3处支架间未设牢固的撑杆或者拉杆。未按规定设置风筒传感器,1704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和1803回风巷维修作业点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未设置风筒传感器。矿井7号煤层为自燃煤层,一采区开采设计中未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具体表现有9处。
筠连县金钟煤业有限公司违反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二百一十四条第4项、第一百八十二条第4项第二阶次、第八十四条第4项,构成了未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类违法等案。因此,被宜宾市应急管理局处以人民币6万9000元整(小写:69000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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