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之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被罚款48000元
admin 阅读: 2024-02-04 06:12:58
(原标题:山西汾之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被罚款480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31日消息,山西汾之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因年产3O万吨水洗砂、5万吨重介质粉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被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4万8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对年产3O万吨水洗砂、5万吨重介质粉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山西汾之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违规行为。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J-1进行裁量,决定罚款人民币4万8000元整(建设项目总投资额4佰捌拾万元的百分之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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