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陈灿标餐饮店被罚款1.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admin 阅读: 2024-02-03 06:12:58
(原标题:潮州市湘桥区陈灿标餐饮店被罚款1.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金融界2024年2月1日消息,潮州市湘桥区陈灿标餐饮店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被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公告内容,潮州市湘桥区陈灿标餐饮店主要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于2023年10月19日购进了鲜活“草鱼”总共15kg,其中2条鲜活“草鱼”共4kg,经加工制作而成的“生鱼片(草鱼)”共1.5kg,全部于当天销售给抽检机构。但是,该店因未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导致上述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受到污染。
潮州市湘桥区陈灿标餐饮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认定,该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货值为199.5元,违法所得为199.5元,因此被罚款1.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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