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利凤农产品店被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5.38元
admin 阅读: 2024-01-28 04:12:57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利凤农产品店被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5.38元)
金融界2024年1月24日消息,佛山市南海区利凤农产品店因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被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罚款2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5.38元。
根据公告内容,该店涉嫌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违法事实清楚。
佛山市南海区利凤农产品店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构成了销售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的违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处罚依据,经决定对该店没收违法所得75.38元,并处以罚款2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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