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金燕印务有限公司被罚款6000元
admin 阅读: 2024-01-18 03:12:57
(原标题:潮州市潮安区金燕印务有限公司被罚款60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16日消息,潮州市潮安区金燕印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潮州市潮安区金燕印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经过进行详述。
潮州市潮安区金燕印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对于此次处罚,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决定对潮州市潮安区金燕印务有限公司进行罚款60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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