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苑(中国)置业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被通报批评,因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及相关诉讼
(原标题:鑫苑(中国)置业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被通报批评,因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及相关诉讼)
2024年1月9日,上交所发布公告,鑫苑(中国)置业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勇因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及相关诉讼,被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通报批评。
公告详细了鑫苑(中国)置业在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发行的18鑫业02、21鑫苑01等公司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然而,该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包括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及相关诉讼,以及未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具体来说,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期间,鑫苑(中国)置业及子公司因债务及担保纠纷等事项,作为被告发生了4项重大诉讼,单项诉讼涉案金额均超过5,000万元,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5%以上,但发行人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报告。此外,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河南鑫苑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9月期间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发行人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认定,鑫苑(中国)置业及子公司发生的债务逾期、重大诉讼以及严重失信行为等系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债券价格和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因此,对鑫苑(中国)置业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勇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此事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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