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废止风光项目,释放了什么信号?
近期,多个省份相继宣布废止或调整一批风电、光伏项目,显示各地进一步确保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度。
2月20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废止一批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光伏电站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废止10个水面光伏项目,总规模约1.143GW,全部为水面光伏类型。
《通知》显示,这些被废止的项目业主涵盖了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华电集团、国投电力、中石化等多家央企,单体规模从30MW至300MW不等。
根据《通知》,这一决定主要是受国家要素保障部门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光伏项目已不具备开发条件。因此,各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将不再受理上述项目的用地、用海等申请,原先安排的接网和消纳资源也将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回。
公开资料显示,“十四五”以来,福建累计下发了超13GW的光伏指标,绝大部分为渔光互补、滩涂光伏、海上光伏等水面光伏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也于2月20日发布了《河北省2024年底到期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下称《公示》),涉及46个风、光项目,规模总计6.03GW。其中,光伏项目3.19GW,风电项目1.84GW。
根据《公示》,在以上46个项目中,有4个共计400MW的光伏项目被取消建设,主要涉及农光互补项目,业主包括华能集团及其合资公司、中国能建、粤电等企业。其他42个项目也涉及了多家国企、央企。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2024年以来,已有包括内蒙古、安徽、贵州、江苏、广西、陕西、山西、福建、河北等在内的多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新能源项目指标的废止、移出、调整或收回名单。以陕西省为例,榆林、汉中、安康、铜川、宝鸡等五个地级市发布了2021-2023年度保障性项目废止名单,涉及三峡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等多家企业的风电和光伏项目。这些项目的废止原因主要包括未按时并网、未按时核准、未按时备案以及不具备建设条件等。
“这一系列废止和调整项目的举措,对新能源产业的未来发展有深远影响。”一家央企新能源板块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称,一方面,它反映了地方政府在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决心和力度,通过清理无法推进或逾期未开工的项目,及时释放被占用的新能源资源,为更有潜力的项目腾出空间;另一方面,这也促使相关企业更加重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新能源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和落地,避免资源浪费和损失。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随着新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在这一背景下,企业需要更加审慎地选择和管理项目,确保新能源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他同时表示,地方政府也需要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为新能源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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