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执法,平衡发展与规范,筑牢数字经济安全屏障
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一度呈现野蛮生长态势,其高能耗、高污染以及对金融秩序、能源安全的潜在风险,引发了全球各国的高度关注,我国政府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大局出发,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并出台了一系列执法监管措施,旨在规范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虚拟货币挖矿执法,已成为当前经济领域监管的重要课题,其核心在于如何在“堵偏门”的同时“开正门”,实现发展与规范的动态平衡。

虚拟货币挖矿的“双刃剑”效应与执法必要性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上是基于特定算法,通过大量计算竞争记账权以获取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其早期带动了部分硬件产业发展,并为区块链技术探索提供了实践场景;但另一方面,其弊端日益凸显:
一是能源消耗巨大,据研究机构数据,全球虚拟货币挖矿年耗电量超过部分中等国家总量,与我国“双碳”目标背道而驰,尤其对局部地区电力供应造成压力。
二是金融风险隐患,挖矿活动与虚拟货币交易紧密关联,易成为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的温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三是技术安全与合规风险,部分挖矿活动通过“黑挖”“盗电”等非法手段进行,侵犯他人权益,甚至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在此背景下,对虚拟货币挖矿进行执法监管,并非否定技术创新,而是要遏制其无序扩张带来的负面效应,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清除障碍。
我国虚拟货币挖矿执法的实践与成效
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执法监管经历了从“规范引导”到“全面清退”的深化过程,形成了多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疏堵结合的执法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策先行,明确监管红线
自2013年起,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多次发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风险,指出挖矿活动“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正式将虚拟货币挖矿列为淘汰类产业,要求各地有序清退关停现有挖矿项目,严禁新增挖矿项目,这一政策为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标志着监管进入全面落地阶段。
多部门联动,强化执法合力
执法过程中,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能源局等多部门协同作战:
- 能源部门聚焦挖矿项目的用电核查,通过大数据监测用电异常,严查“黑挖”“盗电”等行为,切断挖矿活动的能源供给;
- 工信部门加强对相关硬件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防止设备用于非法挖矿;
- 公安部门打击挖矿相关的犯罪活动,如非法集资、诈骗等,形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高压态势。
地方落实,分类精准施策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内蒙古、四川等曾经是挖矿活动聚集地的省份,通过建立举报机制、开展专项排查、引导企业转型等措施,全面清退了本地挖矿项目,执法注重“分类施策”,对合法合规的数据中心、区块链技术研发项目予以保留,避免“一刀切”误伤实体经济。

疏堵结合,引导产业转型
执法不仅是“堵偏门”,更要“开正门”,各地积极引导从事挖矿的企业和个人转向区块链技术应用、大数据中心建设等合规领域,如内蒙古推动挖矿企业参与“东数西算”工程,将算力服务于国家数字经济战略,这种“疏堵结合”的方式,既化解了挖矿风险,又为产业转型提供了出路。
执法面临的挑战与未来方向
尽管虚拟货币挖矿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实践中仍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挖矿活动转入“地下”,部分不法分子通过利用偏远地区闲置电力、跨境挖矿等方式逃避监管,增加了执法难度;
二是技术手段需持续升级,挖矿技术不断迭代,对监管部门的技术监测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全球协同监管待加强,虚拟货币具有跨国界特性,单一国家的执法效果易受境外市场影响,需加强国际合作。
虚拟货币挖矿执法需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明确挖矿行为的法律定性,细化执法标准,为监管提供更坚实的法律支撑;
二是强化技术赋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挖矿行为监测预警系统,实现精准识别、动态监管;
三是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引导算力资源向服务实体经济、符合“双碳”目标的方向聚集,发展合规的算力经济;
四是加强国际协作,与其他国家分享监管经验,共同打击跨境虚拟货币犯罪,构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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