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清理整治工作的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清理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虚拟货币挖矿盲目发展势头,切实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虚拟货币挖矿专项清理整治方案。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的相关政策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二) 基本原则
- 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网信、发改、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金融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 分类施策,精准整治: 区分情况,分类处置,对在建项目立即停止,对在运行项目坚决关停,对非法挖矿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 标本兼治,长效监管: 既要集中力量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也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监管执法和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死灰复燃。
- 积极引导,转型发展: 引导相关企业和个人认清形势,主动转型,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替代产业。
(三)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关停清退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新增任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遏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能源消耗、生态环境、金融秩序带来的负面影响,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主要任务与措施
(一) 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

- 明确排查范围: 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包括个人、企业、数据中心及其他组织利用各类设备进行的挖矿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
- 突出排查重点: 重点包括以虚拟货币挖矿为主营业务或业务组成部分的企业、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通讯基站、个人住所及厂房等场所。
- 建立管理台账: 对排查出的挖矿项目、挖矿设备、用电情况、背后主体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 严格清理整治,分类处置
- 坚决关停取缔: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无论规模大小、性质何种,一律立即停止运行,限期拆除设备,彻底清除挖矿程序,对拒不停停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强制关停。
- 严控新增项目: 严禁新建、扩建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拟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在建项目,立即责令停止建设并妥善处置。
- 切断要素供给:
- 电力保障: 供电企业要加强用电管理,严禁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提供电力支持,对发现的挖矿行为立即中止供电,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名义享受用电优惠。
- 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相关账户的监测,严禁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
- 网络接入: 电信主管部门要加强网络接入管理,对虚拟货币挖矿网站、app及挖矿程序进行监测,依法处置相关违法违规网络行为,必要时切断其网络接入。
- 设备销售与租赁: 加强对服务器、显卡、ASIC矿机等挖矿设备销售和租赁环节的管理,禁止向明知或应知是用于虚拟货币挖矿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租赁相关设备。
(三) 加强监测预警,实现动态监管
- 构建监测体系: 依托现有能源管理、环境监测、网络监管等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精准识别和发现能力。
- 畅通举报渠道: 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 定期“回头看”: 对已关停的挖矿项目,定期组织“回头看”检查,防止死灰复燃,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反弹的地区,将严肃问责。
(四) 强化执法问责,形成震慑
- 依法从严处罚: 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及相关服务提供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 追究主体责任: 对为虚拟货币挖矿提供便利或包庇纵容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和领导责任。
- 公开曝光案例: 选取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舆论震慑,警示社会各界。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网信、发改、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能源、金融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虚拟货币挖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
(二) 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虚拟货币挖矿清理整治工作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 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整治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以及挖矿活动的危害性,提高全社会对虚拟货币挖矿危害性的认识,引导企业和个人自觉抵制和远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四) 建立长效机制 研究制定虚拟货币挖矿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探索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常态化、精准化监管,坚决防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反弹回潮。
(五) 做好后续疏导 对于因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而关停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其转型发展,帮助其寻找合法合规的发展路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虚拟货币挖矿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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